让中华民族瑰宝永续传承
2019-10-21
保护历史文物,应坚持真实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发展中保护,让珍贵文物更充分地释放出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
近日,《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印发。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单位”)共计762处、与现有国保单位合并项目50处。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国保单位已经达到5058处,将更多珍贵文物纳入国保单位,既是历史文物保护的有效举措,也为推动和加强全国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示范。
中华文明数千年源远流长,孕育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化,数之不尽的历史文物是珍贵的文化遗产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历史文物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当代人的责任与使命。
第八批国保单位包括考古遗址、建筑遗产、教育遗产、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军事遗产、铁路文物等多方面珍贵遗产,经过严格的申报与遴选程序方能入选,进一步完善了国保单位体系,也充分展现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建设伟大祖国的突出成就,以及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文化脉络。
通过国保单位名录,可以强烈感受到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中华文明的异彩纷呈以及新中国建设的辉煌成就,进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自豪感。进入国保单位,意味着保护的责任更重,不但要采取更科学严密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还要统筹做好有效利用,进一步挖掘内在价值,为公众接受历史文化教育提供更好的场所和载体,充分发挥文物保护的社会效益。
历史文物蕴含着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也包含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开展公民教育的重要资源。不少国保单位本身也是旅游景区,要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提炼、展示、传播文物蕴含的精神标识、文化精髓和当代价值,从而展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保护历史文物,应坚持真实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发展中保护,让珍贵文物更充分地释放出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以此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让中华民族瑰宝永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