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主动提供“六小件” 有制度还需强化落实
2019-10-21
取消“六小件”,最根本的还是要完善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并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据报道,《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有酒店44万家,接待旅客48亿人次,70%以上的香皂在仅使用过一次之后就会被丢弃,44万家酒店每年丢弃的香皂超过40万吨。按每吨香皂两万元估算,就是80亿元。更为严重的是,因此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可小视。酒店一次性用品多为塑料制品,由于难以降解而给环境带来沉重的负担。
早在2015年12月,杭州便实施了首部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杭州各酒店饭店不再免费提供“六小件”,从实施情况来看,该条例并没有收到预期效果。
一些酒店从业人员坦言,从环保角度讲,酒店确实有必要取消“六小件”,但操作很困难。因为多年来消费者已经习惯酒店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一下子不提供了,人们肯定不适应,也会影响酒店业绩。
如何防止酒店取消“六小件”无疾而终,有人开启“中庸之道”:一周内只提供一份“六小件”,而非天天更新;客人要求更换“六小件”的某些品种,酒店也可免费提供。这一点不妨借鉴酒店更换毛巾和床单的做法,可在客房内放张绿色小卡片并注明:如果需要更换床单、被套等物品,请将卡片置于床上。
亦有人建议,取消“六小件”可首先在经济型酒店实施,在中高端酒店提供灵活选择。也可采取“六小件”付费服务,或采取相关激励措施使消费者尽量不用或少用,对于洗发液和沐浴液等则可采用多次使用的大瓶容器。
在笔者看来,取消“六小件”,最根本的还是要完善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并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虽然还谈不上重,但只要持之以恒,不打折扣,定会收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