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贷”本无罪 只因缺乏资金池“守夜人”
2018-11-11
如今“租金贷”之所以不断出现风险事件,问题并不是“租金贷”本身,而是因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人。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是资金池缺乏监管部门担当“守夜人”角色。“守夜人”职能是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第一职能。其职责是做到:一是保护社会个体,使其不受其他群体的侵犯;二是建设并维护公共事业及公共设施。在这里更多是指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
综上,笔者认为“租金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应该肯定其对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相关部门需要查找“租金贷”频繁风险的深层次原因,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需加强对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市场主体急功近利,行业跑偏,做好资金池“守夜人”的角色,以促进租赁市场健康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