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豪迈酒店老板跑路新豪迈老板酒店员工
2013-06-29
06月24日讯:
“我们酒店老板跑两年了,欠的工资一直没有发。”6月23日,洛阳市新安县几名工人拨打本报热线求助。据他们介绍,2011年12月6日,其所在酒店的老板陈新山突然跑路,欠下工人近两个月的工资8万多元至今没有支付。
老板突然跑路,员工被强行驱离酒店
据工人们介绍,他们工作的酒店名为“新豪迈酒店”,当时的酒店老板陈新山是郑州人。但是陈新山并不是该酒店的所有者,酒店的法人代表姓周,陈新山正是从周某手中承包下了酒店,获得该酒店的经营权。
工人张翠平一直在酒店做客房服务员,老板跑路后,她成了彻底的失业者,而且欠薪也没了着落。
“之前一直听说老板和周某有合同纠纷,但我们员工不清楚具体情况。”张翠平告诉记者,2011年12月6日,不知老板已经跑路,她和工友们仍然像往常一样正常上班。中午时分,两辆大巴车突然停在酒店门口,40余名陌生年轻男子从车上跳下,将张翠平等人强行驱离酒店。
“他们都留着光头,很吓人。”张翠平说,这群陌生人一边把他们往外推,一边说着“不让你们老板干了,你们也得被撵走”。“一些在酒店打工的外地人,连铺盖都没来得及收拾就被赶走了。”
老板杳无音讯,8万余元欠薪讨要无门
“进酒店工作时,酒店扣押了一个月工资,再加上欠下的一个月工资,老板一共欠了我们两个月的工资。”张翠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名单,上面列出了十余名欠薪员工姓名、住址以及欠薪金额。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名单上工人们被欠发的工资从2000元到3000元不等。据张翠平等人粗略估计,欠薪总计8万余元。
酒店另一名员工汪华平说,2011年底,有员工与老板陈新山联系上,陈新山在电话中告知大家郑州商量,并答应付给每人每天100元误工费。“2012年1月1日,大家都去了郑州,在那待了3天,老板把我们的信息重新登记了一下。”汪华平说,很快老板又消失了,再也没有联系上他,大家也并没有讨要到工资。
根据张翠平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酒店现在的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透露酒店原老板确属跑路,欠员工的钱也一直没还。
“2012年3月份,一个商丘的老板又重新承包了这个酒店。”李先生说,自己曾在酒店“帮了几个月的忙”。“老板好像是因为经营不善,欠了酒店法人代表好多房租,然后就跑了。”李先生说。
【说法】
相关部门:已筹措2万元,以工资名义代发给员工
6月23日下午,记者根据张翠平等人提供的电话,一连拨打5次,一直无人接听。新安县劳动监察大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经营不善,陈新山与酒店实际所有者发生合同纠纷,并于2011年12月跑路。
“欠薪员工多数是保洁、锅炉、客房工作人员。目前,劳动监察大队正在积极同酒店协调。”该负责人说,由于老板陈先生跑路,目前,该酒店实际上走的是债权转让程序,因此张翠平等人的情况无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条件。
“我们只能尽力协调,目前,酒店现经营者和法人代表已经承诺各拿出1万元,由劳动监察大队以工资名义代发给讨薪员工。”该负责人说,至于欠薪的其余部分,建议员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
员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此事,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陈占军认为,欠薪员工和原酒店老板属雇佣关系,欠薪员工应向原酒店老板追讨工资。“员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占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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