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店污水直排黄河甘肃排污
2013-06-29
06月26日讯:
近期,一位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临夏州永靖县鸿瑞大酒店向黄河排放污水,影响下游饮水安全的问题。对此,临夏州委办公室回复表示:经调查,鸿瑞大酒店2005年在永靖县建设局和环保局的督促下,自筹资金建设了酒店污水处理系统。2007年,永靖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时,受小区与道路之间的人工河道影响,小区排污管网无法并入县城污水管网。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其排污问题,永靖县已要求鸿瑞大酒店和鸿瑞馨苑小区尽快动工改造污水处理管网,将污水处理管网并入县城污水处理管网,限期于8月15日前改造完成。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永靖县鸿瑞大酒店开业多年以来,一直向黄河排放污水,同一个老板开发的永靖县金发花苑、鸿瑞馨苑小区也与众不同,污水直接排放到黄河,造成黄河污染严重,影响下游饮水安全。县城的其他污水都集中到污水处理场净化处理,县上向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唯独鸿瑞大酒店及其开发的小区向黄河排污,路过排污口时臭气熏天。与永靖县发展旅游格格不入,这样的话怎么实现美丽甘肃?县上领导和有关部门视而不见,群众意见很大。难道对对有势力的企业就不能管吗?请王书记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永靖县鸿瑞大酒店等三家企业违规排污”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王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临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责成永靖县就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根据永靖县报告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鸿瑞大酒店建于2003年,2005年在永靖县建设局和环保局的督促下,该酒店自筹资金建设了酒店污水处理系统,所产生的污水经酒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2007年,永靖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时,金发花苑将排污管网并入了县城污水处理管网,无直接排放现象;鸿瑞馨苑小区由于在永靖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时,受小区与道路之间的人工河道影响,小区排污管网无法并入县城污水管网,但所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再排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其排污问题,永靖县已要求鸿瑞大酒店和鸿瑞馨苑小区尽快动工改造污水处理管网,将污水处理管网并入县城污水处理管网,限期于8月15日前改造完成,逾期完不成,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三运书记你好,我是一个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我们临夏每年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民事招录考题提前泄漏非常严重,多名考生以拾万元不等价格巳预定,在考试期间有许多考生拿手机抄题大行其道,特别是临夏回中考场抄袭非常严重,放在考场里的手机屏备机聋子的耳朵样子,腐败巳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象我们这些无钱无背景的的穷毕业生只能一年又一年努力掙扎的考,望而却步,挡在门外,希书记大人很抓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临夏州大学生‘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考试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王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临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责成州纪委和州人社局就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办理。现根据州人社局报告将有关调查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临夏州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工作,每年都成立了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公安、人社、教育、保密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考试前,州政府专门召开考试考务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考务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都是由省上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临夏州未单独组织“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招聘工作,因此不存在工作人员向考生卖试题现象。在试卷运送中,抽调纪检、公安、人社、教育、保密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接收、保管、运送,试卷储存期间24小时进行监控,并安排专人值班,考试前由主考老师当场拆封,整个过程操作严密,不存在试题泄露现象。另外,临夏州每个考场都按省上要求标准化设置,抽调公安、交警、无线电等工作人员,全力实施考点安保、考区周边交通管制、考区周围作弊信号监测。考试期间安排省、州巡视员在各考点巡视,未发现任何作弊等异常现象,做到了考试安全、公平、公正。为了确保2013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州纪检、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分工负责,严格落实责任,标准化设置考场,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公正、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2011年参加特岗工作的东乡教师,文件上是2012年开始特岗教师的工资为西部地区2.7万元每年,2012年我们一直领的是1711.5元钱每月,到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把没发的部分补下来了,但问题是有的县市是从2012年一月份开始补的,而东乡县却是从就月份开始补的,请问书记,到底从几月份开始补是对的?恳请书记在百忙中关系此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东乡县未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王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临夏州委领导责成东乡县就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办理。现根据东乡县报告将有关调查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2012年11月28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东乡县按照《通知》精神,对2009年留任教师从2012年1月起按每人每月538.5元的标准补发了差额部分工资,对2010和2011年在岗教师从2012年9月起按每人每月538.5元的标准补发了差额部分工资,对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从2012年9月起按每人每年27000元新标准执行,不存在未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的问题。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