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不完善 劳动合约纠纷引人深思
2013-06-13
三亚海月湾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承包的方式将厨房发包给个人。该酒店的厨师却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酒店支付两倍的工资。
昨天,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该法院的调解下,海月湾度假酒店以签订合同的两倍工资的60%,将107700元现金交予酒店厨师。
近几年来,海悦湾酒店以劳务承包的方式将酒店厨房承包给个人。去年年底,该酒店厨师朱某和其他12人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向酒店要求支付其两倍的工资。
这种纠纷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酒店房认为将厨房承包给承包人,酒店付清了劳务费,而大部分的厨师都是承包人个人招聘的,工资应该是由厨房承包者个人发,这些厨师与酒店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可朱某等人认为,厨师在酒店厨房工作,就与酒店建立了劳动关系,之所以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应当负责为其支付两倍的工资。
目前,三亚多数酒店都存在厨房外包的情况,而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没有明确的定义。
海悦湾酒店并不存在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故意,对该酒店来说向朱某等12人支付二倍工资负担过重。为此,法官辨法析理,当事人听后心悦诚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海悦湾酒店按照二倍工资的60%向朱某等12人支付工资。海悦湾酒店在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调解书的同时,将107700元现金交到朱某等12名厨师的手中,劳动争议圆得以解决。
小编觉得通过本案,希望海悦湾酒店能够尽快改进自己的酒店管理,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手续,以减少劳动纠纷。其他从事酒店行业的各位也应该通过此事敲响警钟,完善自己的酒店管理和酒店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