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入结构对利润产出的影响
2016-05-18
提到管理,业者都会讲精细化;谈到经营,是否可以讨论一下收入结构对于利润产出的影响?
酒店行业的收入结构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客房,第二部分为餐饮加会议场所,第三部分为其他,可以是康健、娱乐、商店等等。这样三大部分组成的收入总和,带来的利润率和三者不同比例的组合有关。
以各类酒店的平均水平而言,客房收入部分的利润会在75%左右,餐饮会场收入的利润在25%左右,第三部分的其他收入的利润和经营的模式有关:全部自营,平均利润大约在30%左右,租赁或外包,计算的就是租赁收入减去应付税款。
目前经营利润可观的酒店,三者的百分比一般为两种模式:第一种的比例为客房65%以上;餐饮28%左右;其他自营在5%左右,第二种的比例为客房50%左右;餐饮30%左右,其他采用租赁外包20%左右。这样的两种收入结构模式和比例,都可以保证一个酒店的高利润水平。
目前高星级酒店多了,不但二线城市有,三线、四线城市也开始有,前几年新建的高星级酒店,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高星级酒店,经营者根据经营现状,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客房销售有限,大力加强餐饮销售比例。因为当地对于高星级的住宿消费需求有限,以前到高星级餐饮消费需求日渐增长:公费宴请、婚宴高星级酒店式最为理想的场所,这类酒店的收入结构发生了和行业原架构极大的变化:客房收入在40%左右,餐饮收入在50%以上,其他收入在8%左右,酒店利润每况愈下。中央“反腐创廉”新规定以后,理想被无公费消费现实击破, 且短期难以转型。
高星级酒店投资巨大,除了客房,餐饮、会议设施包含其内,若以目前对于高星级酒店的投资标准而言,差不多合到一万元一平米的造价。但是酒店餐饮的收费,在三、四现城市并不高,平均消费在100元左右,婚宴在1000元到2000元一桌的水平,这样的消费水平和社会餐饮相差不到15%的优势,但是以投资回报计算,巨额的高标准的不动产投资是无法和社会餐饮低廉的租金相比的。所以酒店做大餐饮后的利润不断减少的答案已经不用解释。
需要讨论的是,在没有高星级住宿需求的三、四线城市,是否需要兴建高星级酒店?高星级酒店能够使所在的城市因为有高星级酒店而加速国际化程度吗?三、四线城市有高端餐饮需求,没有XXX 高星级酒店的名称顾客就不去消费了吗?还有不少投资方,还巨资请了国际品牌管理公司代为管理酒店,而当地的巨大的餐饮需求并非国际管理集团经营所长,双方纠结不断加深,理想方案渺茫。
酒店是一个经营实体,不是一个广告窗口。经营实体一定还是要以经营业绩来衡量成败得失的。不容置疑,没有一家酒店会有意做大利润低的餐饮而放弃利润高的客房生意,当明白只有餐饮消费而少有住宿需求时,往往投资方已经很难抉择,不动产已经建成。经营方是否还有选择?纠结应该终止,盲目更不应该继续。
目前行业内正在积极学习收益管理的方法,但多数聚焦在狭义的技术层面,广义的收入结构比例是收益最大化的理念,并非每个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都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