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等级划分 酒店星级评定标准 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十大品牌网
2018-07-01
6.3.15 在选择项目中至少具备10项。
四星级
6.4 四星级
6.4.1 饭店布局和功能划分合理,设施使用方便、安全。
6.4.2 内外装修采用高档材料,工艺精致,具有突出风格。
6.4.3 指示用标志清晰、实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规定。
6.4.4 有中央空调(别墅式度假饭店除外),各区域通风良好。
6.4.5 有与本星级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6.4.6 有公共音响转播系统;背景音乐曲目、音量适宜,音质良好。
6.4.7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无噪音,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6.4.8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与饭店规模和星级一致。
6.4.9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示。
6.4.10 能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必要时能用第二种外国语提供服务。
6.4.11 前厅
a. 面积宽敞,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 气氛豪华,风格独特,装饰典雅,色调协调,光线充足;
c. 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d. 总服务台各区段有中英文标志,接待人员24小时提供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
e. 提供留言服务;
f. 提供一次性总帐单结账服务(商品除外);
g. 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
h. 18小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i. 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价目表、中英文所在地交通图、所在地和全国主要旅游景点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及相应报刊;
j. 24小时接受客房预订;
k. 有饭店和客人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保险箱位置安全、隐蔽,能够保护客人的隐私;
l. 设门卫应接员,18小时迎送客人;
m. 设专职行李员,有专用行李车,24小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处;
n. 有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o. 设大堂经理,18小时在岗服务;
p. 在非经营区设客人休息场所;
q. 提供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服务;
r. 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配备轮椅,有残疾人专用卫生间或厕位,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务。
6.4.12 客房
a. 至少有4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70%客房的面积(不含卫生间)不小于20平方米;
c. 装修豪华,有高档软垫床、写字台、衣橱及衣架、茶几、座椅或沙发、床头柜、床头灯、台灯、落地灯、全身镜、行李架等高级配套家具。室内满铺高级地毯,或优质木地板或其他高档地面材料。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 客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e. 有卫生间,装有高级抽水恭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并带淋浴喷头(有单独淋浴间的可以不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高档建筑材料装修地面、墙面和天花,色调高雅柔和,采用分区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低噪音排风系统,温湿度与客房适宜。有110/220V不间断电源插座、电话副机。配有吹风机。24小时供应冷、热水;
f. 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直接拨通或使用预付费电信卡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
g. 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并有使用说明;
h. 有彩色电视机,播放频道不少于16个,画面和音质良好。备有频道指示说明;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
i. 有客人可以调控且音质良好的音响装置;
j. 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效果良好;
k. 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方便客人使用,并提供插座转换器;
l. 有内窗帘及外层遮光窗帘;
m. 有单人间;
n. 有套房;
o. 有至少3个开间的豪华套房;
p. 有与本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有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
q. 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补充客用品和消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