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云南成立退货监理中心
2016-12-02
12月1日,记者获悉,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以下简称“退货监理中心”)正式成立,符合4个条件,游客和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这在云南省旅游行业尚属首次。
目前,云南省39家重点旅游购物企业中已有21位售后代表入驻退货监理中心,并于11月21日提前开始受理来自全国各地游客的退货诉求。截止目前,已接到56起旅游购物投诉。
据介绍,游客满足需要满足四项条件即可退货:自购物之日起的30天以内、通过云南省评定的旅游购物店范围购买、出具完整的购买凭证及退换货商品没有人为损坏等。
此前,国家旅游局对云南省不合理低价游开展行动,云南省也在这一背景下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并对云南省旅游行业出现的投诉率高企,游客满意度较差,设置高额回扣等不合理状况进行梳理。
随后,云南省宣布成立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立退货监理中心的目的是希望能以更为具体的机构及举措规范云南省旅游业,尤其是购物市场,除此之外,云南省目前已有267家旅行社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