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住集团:沽空报告毫无依据,正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2020-09-29
【环球旅讯】在赴港上市前夜,华住集团(以下简称“华住”或“公司”)曾突遭沽空机构博尼塔斯(Bonitas Research)发布报告称,华住谎报其酒店投资组合的所有权以制造虚假财务报表。
9月28日,华住集团发布公告回应称,由于博尼塔斯报告内许多有关本公司业务和运营之指控均属不准确、具误导性且未经证实,因此博尼塔斯报告实属毫无依据。
博尼塔斯研究较早时指华住集团虚报酒店数量及员工支出,制造虚假盈利;又指华住实际直接营运约1952间酒店,高于公司所披露的688间;而授权营运酒店约3020家,低于所披露的4930家约37%;以及隐瞒至少16%的员工数目。华住表示,报告缺乏事实依据,包含大量的错误、未经证实陈述,对公司业务及运营的误导性结论。
根据已进行的初步调查,华住于公告中回应博尼塔斯报告中提出的五大指控:
1.指控华住在其酒店投资组合的所有权上撒谎博尼塔斯报告指控:
博尼塔斯报告指控:
(a)“我们统计了1,258家拥有华住附属公司注册经营许可证的酒店,这是华住于其美国证交会备案文件中披露截至19历年止688家自营酒店两倍”;
(b)“中国商务部(“商务部”)登记显示,仅有3,020家独立特许加盟商,较华住申报截至19历年止的管理加盟及特许经营4,930家酒店少37%。”
华住认为,该指控是根据未经授权的资料来源和与事实不符的信息作出,原因如下:
有关大众点评网的信息:
(a) 博尼塔斯报告指称,根据大众点评网网站(其为在线旅行代理平台,并非政府或监管机构)所示信息,有1,258家酒店拥有本公司附属公司注册的经营许可证。大众点评网是集团其中一个争取顾客的渠道,本集团部分租赁及自有、特许经营或管理加盟的酒店信息将会在大众点评网网站显示。公司注意到,在大众点评网上概无对酒店明确区分是否属于:(i)“租赁或自有”或自营;(ii)“特许经营”;或(iii)“管理加盟”。此外,在多数情况下,大众点评网在其网站上显示集团附属公司的经营许可证,而非公司的相关特许经营酒店或管理加盟酒店。
有关商务部登记记录:
(b) 博尼塔斯报告根据报告中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数据,得出公司就截至集团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交的20-F表格中夸大集团的特许经营及管理加盟酒店数目的错误结 论。根据中国法律,只有“特许经营合同”须向商务部进行登记。然而,公司理解中国法律概无明确规定本集团管理加盟酒店订立的特许经营及管理协议须向商务部登记,而根据中国法律这些协议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尚未明确。因此迄今为止,公司尚未向商务部登记本集团所有管理加盟酒店的特许经营及管理协议。
2.有关低报员工数目的指控
博尼塔斯报告指控:
(a)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应用程式”显示,有21,946名购买社保的员工,但在本公司2019年20-F中载有“华住申报截至2019历年止的员工数目”为18,352名;
(b) “SAIC登记信息显示华住319家上市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员工数目,较其向美国证交会申报的员工数目最低少报3,594人(16%)。
华住认为,这些员工属华住未被披露的自营酒店和华住账外(off-book)酒店的员工。”公司认为,在公司2019年20-F披露的集团员工总数与“SAIC社保应用程式”显示指控本集团员工总数不具比较性:
(a)在公司2019年20-F申报的员工数目指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即固定时间点)的现任员工总数;
(b) 公司认为,在公司2019年20-F披露的员工总数与“SAIC社保应用程式”显示指控本集团员工总数不符,此乃由于SAIC记录反映本集团在相关年度(即2019年全年)內为其办理社保登记的员工总数,其中包括现有员工和已辞职的前任员工,而非本集团在固定时间点(即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员工总数。
3.有关关联方交易的指控
博尼塔斯报告指控:
(a)“我们认为,华住利用未被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隐瞒经营费用,人为夸大华住报告利润”;
(b)“经核准承包商名单包括未被披露的华住员工”;
(c) “企查查显示,宁波弘庭的有限合伙人名单是华住未被披露的关联方账外酒店经营商。对公司而言,宁波弘庭的资金结构向华住提供方便途径,将资金转移至账外酒店业主和未被披露的经核准承包商。”
华住认为,这些指控毫无根据,且基于不实信息作出,原因如下:
(a)承包商名单并非集团员工博尼塔斯报告指称,公司利用未被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从而根据在博尼塔斯报告第15页所列的指称公司“经核准承包商名单”(“指称承包商名单”,其在博尼塔斯报告声称由“未被披露的现任华住员工”组成)隐瞒建筑成本。公司注意到,指称承包商名单內,包括名字与本团一名前任雇员同名的人士以及一家合资公司外部股东提名的合资公司董事(并非雇员)。然而,名列指称承包商名单的人士均非集团现任员工。
(b)员工不得成为集团的加盟商公司已采纳专业道德和商业行为准则,因潜在利益冲突而阻止集团员工成为集团加盟商。
(c)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员工毋须归类为关联方公司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在其财务报表申报关联方交易。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就根据ASC 850披露关联方而言,本集团员工(主要所有者和管理层(如行政人员和董事(以及其直繫亲属))除外)不得归类为关联方。
4. 关于高单房PP&E净值(不含楼宇金额)的指控公司认为这些指控毫无根据,且基于不实信息作出或对相关数据作了具有误导性的解读,具体分析如下:
(a)博尼塔斯报告在计算公司及其两家同业公司(上海锦江和首旅酒店) 的单房物业、厂房及设备(PP&E)价值时,从PP&E中剔除了楼宇金额,但考虑了所有租赁和自有酒店。由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博尼塔斯报告提供的数据,两家同业公司与公司相比的楼宇金额相对较大,因此剔除楼宇金额将人为降低同业公司各自与本公司相比的单房PP&E价值。
(b) 博尼塔斯报告采用PP&E净值(而非PP&E总值)计算公司及其两家同业公司的单房PP&E价值。PP&E净值是从PP&E总值中扣除累计折旧后得出的。使用PP&E净值估计酒店的资本开支会产生误导,此乃由于开业较久的酒店的累计折旧和摊销相对较高,从而使得其PP&E净值较低。因此,公司认为应采用PP&E总值计算。
(c) 博尼塔斯报告提及的“汉庭2.7版”每间客房初步资本开支人民币27,000元,仅指以下项目的每间客房(i)仅涉及以软装方式“升级”酒店客房;及(ii)概未考虑酒店公用区域资本开支情况下的通常的资本开支。兴建一家新酒店(涵盖酒店公用区域)的每间客房资本开支,即使对于“汉庭2.7版”也将会大幅增加。此外,中高档酒店每间客房的资本支出一般会远高于经济型酒店。
5.有关利润高的不实指控
华住认为这些指控毫无依据,由于这些指控是基于并未标明资料来源出处的数据(如信用报告),或基于毫无理据的论点(如以两家位置接近、但属不同细分市场和目标客户的酒店的照片,指控公司侵蚀加盟商利润)作出。此外,关于指称虚假PP&E一点,请参阅上文第4项的回应。
此外,华住审核委员会将自行进行独立调查,其董事将视乎审核委员会的结果及结论,考虑是否需要采取任何进一步的行动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