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对城市民宿套上“紧箍咒”,短租预订平台或将受影响
2020-08-13
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就《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知》,此次纳入规范管理的短租住房主要是指,利用居住小区内的住房,按日或者小时收费,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也就是行业一般所说的“城市民宿”。
城市民宿规范化,须符合小区管理规约
按照《通知》要求,城市民宿必须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依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如果小区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则需要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同时,《通知》还要求城市民宿经营者在住宿者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者身份证件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通知》对发布民宿短租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尤其是明确了互联网平台的核验责任。规定发布短租住房的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城市民宿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治安责任保证书等材料,实地查看房屋状况,登记并实名认证经营者身份,逐一登记订单签订人和实际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报送入住人员、房屋等信息。
对于《通知》提出的规范要求,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会长张晓军指出,此前重庆等城市已经出台了城市民宿管理的法规,北京现在开始此项工作符合全国城市民宿发展规律,也符合北京城市民宿发展需要。
同时,对于城市民宿必须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张晓军表示,社区环境是城市民宿正常经营、持续发展的基础。所谓的营商环境,既包括制度环境,对于民宿而言,更指社区环境。城市民宿的经营对象,绝对不仅仅是拥有使用权的物业(居室),也包括物业所处的社区环境、设施和管理。社区民宿在经营的同时,也在消耗着民宿所处的社区环境、设施和服务。因此,民宿能否经营,不仅是居室使用权人的权利,也是民宿所处社区其他业主的权利。城市民宿经营,必然要对其他社区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也应该取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城市民宿数量短期内或减少,行业长期发展迎利好
但在规范化的同时,《通知》的要求也在短期内对以“城市民宿”为主业的经营者以及平台公司带来了一定冲击,业内人士指出,未来不符合条件的民宿经历淘汰或调整,城市民宿数量也就会有所减少。短租民宿预订平台小猪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从行业的角度来说,民宿短租行业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规范,所以从长远来看,《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短期内对城市民宿的冲击也不可避免。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金山也对记者表示,业主将自有闲置住房短期租赁给旅游者等承租人,对于盘活城市空置住宅、增加旅游者的住宿选择,降低旅游者旅游期间的住宿费用,增加城市的旅游吸引力等方面,发挥有重要作用。此次对经营者以及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短租住房信息的要求都做出了管理和规范,综合来看,可能会对城市民宿以及短租预订平台的发展构成影响。
不过,小猪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对于城市民宿经营者和平台来说,从征集意见到政策实际落地需要时间进行过渡和调整。未来涉及到具体的落地,从业者还需要政府出台更多的细则进行规范,比如针对职业房东、规模化房东以及分享房间的房东等不同类型的从业者,是否有不同的要求,业主同意的比例为多少社区才能进行民宿经营等还需要进一步讨论。此外,乡村民宿也是小猪在北京地区发力的重点,近期北京乡村民宿的复苏非常明显。
对于未来的落地执行,张金山也建议可以出台更多执行层面的细则,可以引导经营者通过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同时建议细则可以根据城市民宿经营者经营的房屋数量或者面积进行灵活性规定,如果超过一定门槛的,建议给予一定条件的规定要求,但如果仅经营在某个小区一套或一间住房的,属于业主灵活经营的小规模经营,建议给予更加灵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