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民宿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应齐飞
2019-01-08
乡村民宿,正在成为了寄托乡愁的归处。
这是乡村民宿代替县城宾馆,越来越受到都市人喜爱的根本原因。乡村体验,因为有了更直接与在地文化的接触,而变得更真切,朴实,接地气。
在广东,越来越多“类民宿”项目上马。从宣传上而言,他们打着“野奢民宿”的名号,以富有设计感的外观吸引眼球。这些民宿有些是当地废弃建筑改造,而有些则是选在郊野,重新建造的设计酒店。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关于民宿的定义——“经营者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民用建筑开办的,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只要符合上述者,都可归于民宿之列。
事实上,能够突出“特色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民宿,通常都叫好又叫座。位于惠州博罗的禾肚里,位于稻田之上,外观古朴别致,更关键的是,它善用稻田文化,在插秧的季节,组织住客体验下田,稻田一年4万斤的稻谷产量,既可自用,亦能作为旅游商品销售。旅游旺季,这里几乎一房难求。
位于丹霞山脚下的原色客栈,也是装点得格外清新的民宿,店主将自己的祖屋拿出来改造一新,赋于住宿的各种功能外,还安排入住的孩子们参与编织箩筐、抓泥鳅等在地文化体验,深受家庭游客的青睐。
然而,全省有3000多间民宿,并非所有的民宿都能如此。而位于穷乡僻壤的乡村民宿,不少面临同质化竞争,经济效益不景气,经营难以为继的困境。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主要败在四方面。
首先,败在心态上。近年来,乡村民宿被视为风口,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官员升迁的政绩。未摸清市场之前就开始规模化兴建动工,这种操之过急的心态让乡村民宿只是流于形式。而民宿的本质,应该是一种时间美学,有积累有沉淀有故事的民宿,才能留客。
第二,败在同质化上。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一些行政村将某片区域划归为旅游开发区,集体搞民宿,初衷是好的,但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将民宿统一穿衣戴帽,表面上是美化,实际上是不经雕琢不假思索的丑化。
第三,败在文化错位上。都知道民宿需要注入文化的灵魂,但在在地文化的挖掘和表达上往往出现错位。有的把外地文化拿来嫁接,生搬硬套,矫揉造作。归根结底是没有对在地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和研究,民宿没有体现“民”的要义。
第四,败在不懂市场。这在外来投资人运营的民宿上体现尤为突出,位于增城的某民宿,客房售价动辄上千元,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服务,包括茶水,休息室等,一律额外收费,价格曲高和寡,岂能赢得市场?
综上所言,让乡村民宿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齐飞,是愿景,亦是责任。经营上可持续,才能将乡愁寄托到底;内容上可品读,才能吸引更多异乡来客。而唯有二者兼顾,才能让村民更主动参与到乡村民宿的建设中来,在文化自觉中找到归属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