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18-11-13
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共有星级饭店10739家,完成填报的为10198家,填报率为94.96%。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7个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等12个省份的填报率达到100%。
50个重点旅游城市:43个城市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秦皇岛、长春、哈尔滨、上海等31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拉萨填报率最低,为16.39%。
一、总体情况
(一)星级规模和结构
2018年第二季度,共有9332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包括其中一星级60家,二星级1583家,三星级4497家,四星级2367家,五星级825家。
(二)经营情况
全国9,332家星级饭店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499.59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其中餐饮收入为195.0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9.05%;客房收入为240.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8.23%。
全国星级饭店第二季度平均房价为349.43元/间夜,同比增长4.78%;平均出租率为57.54%,同比增长2.4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1.07元/间夜,同比增长7.30%;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5718.20元/间,同比增长7.91%。
二、各省份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从第二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9.43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海南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756.10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54%的有13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湖南、江苏和浙江,其中上海最高为70.75%。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7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和海南,其中上海最高为534.90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718.20元/间的有7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其中上海最高为90550.94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