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对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2021-07-27
7月26日,上海文旅局发布《2021年度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身本市旅游业大发展,加快实现都市旅游首选城市、国际旅游开放枢纽、亚太旅游投资门户、国际数字旅游之都的建设目标。 《指南》中提出,重点支持本市旅游产业发展、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设施建设、重大旅游活动举办等方面有成效或有突出贡献的基础性、公益性、功能性项目。其中,支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主要支持列入《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规划》“旅游高峰”工程的项目,支持列入市级重点区域规划的旅游产业投资项目,支持本市获得国家各类旅游促进资金项目等。 支持旅游数字化转型项目,主要支持本市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数字景区、数字酒店建设,支持本市数字化旅游新场景、新产品、新业态等建设。支持主题游品牌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在本市开展红色旅游、古镇旅游、非遗旅游、建筑可阅读、研学、城市微旅行等主题旅游线路创新和培育,支持上海本地旅游线路创建品牌和提升品质。 《指南》中还支持本市旅游与农业,工业,以及文化、商业、体育等服务业融合项目。支持本市国家4A及以上级别旅游景区(点)提质扩容项目。支持旅游推广营销项目,其中主要支持本市旅游企业组织或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开展线上线下双线推广,在国内外机场、码头、车站等客流集聚区开展上海旅游资源或产品推广营销。 支持旅游公益设施项目,主要支持本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度假区、郊野公园、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工业旅游景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基地等旅游场所的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支持本市具有国际影响力、广泛参与度、行业标杆性的重大旅游活动项目。 其中,可以通过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8月25日。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项目申请材料及全部附件等,在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汇总材料盖骑缝章,报送至项目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文旅管理部门及功能区管委会。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