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打造文明旅游先行区
2019-07-06
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日渐成为国民生活的普遍需求。随着旅游人次的爆发式增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文明旅游的任务变得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文明旅游工作,建立了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保障了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全力推进了文明旅游的建设。
呼伦贝尔市是中国唯一一个与俄蒙两国交界的地区,发展国际旅游资源优势突显。目前,全市“铁公机”立体交通网络发达,拥有海拉尔、满洲里两个国际航空港,已开通至俄罗斯、蒙古国及北京、呼和浩特、哈尔滨、上海、广州等50余条国际、国内航线,拥有满洲里、黑山头等8个国家级口岸。全市拥有12.6万平方公里森林、10万平方公里草原、2万平方公里湿地、500多个湖泊、3000多条河流,构成了目前中国规模最大、最为完整的生态系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文明旅游体系建设将大大促进呼伦贝尔市旅游发展和国际旅游地位的提升。
引导监管并重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以“文化旅游品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推动文明旅游工作。组织、动员当地旅游星级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车辆公司、旅游集散中心、旅游纪念品购物场所等旅游企业和窗口单位,利用户内外广告宣传牌、宣传栏、电子屏、网络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旅游企业、市民积极参与,全市营造出浓烈的文明旅游氛围。
入夏以来,呼伦贝尔市文化和旅游执法部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企业窗口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与指导,强化了旅行社企业文明和组接旅游团的文明引导和监督,形成了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长效机制。
为推进全市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一是先后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文明旅游活动实施方案》《文明旅游教育引导与管理制度》《不文明旅游信息通报制度》,成立了文明旅游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了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对《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旅游出行指南》,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并结合重大节庆和中国旅游日等主题活动展开宣传。三是为加强文明旅游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以出境旅游为重点的不文明旅游专项整治活动。四是扩大文明旅游宣传,印发了《文明旅游伴您行》宣传手册和宣传视频。以动漫形式重点宣传了游客文明旅游、市民文明待客的基本常识。
文明旅游助力优质发展
与和世界交流越来越深,会让人清醒认识到,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明程度高低不仅取决于其物质财富的多寡,还取决于其道德水准的高下。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必须保证素质教育的跟进。必要的文明约束,是培育文明自觉、展示文明形象不可或缺的手段。
为推动优质发展,呼伦贝尔文化旅游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责任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旅游市场监管体制。落实《呼伦贝尔市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与《呼伦贝尔市旅游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与完善守信“红名单”与失信“黑名单”,推动形成旅游行业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机制。加强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推进旅游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进旅游行业自律建设。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引领战略,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结合旅游发展实际,完善《呼伦贝尔市旅游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旅游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与基地创建工作,推进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车辆公司等各类旅游企业标准化建设,对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企业标准在旅游行业内进行宣传推广,促进企业标准普及率的提升。加大旅游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开展旅游标准化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将标准化纳入各类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已发布实施的各类标准进行集中学习。
继续推动文明旅游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文明旅游工作,推动建立文明旅游工作长效性工作机制。落实《呼伦贝尔市文明旅游工作实施方案》和旅游行业《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对文明旅游的认知度和践行文明旅游的自觉性。提升旅游全行业的文明素质,将文明服务作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
提升旅游景区服务水平。加大全市各景区景点增A提级力度。以游客为根本,以优化游览线路、完善标识系统、丰富服务内容、落实景区服务规范为重点,提升景区便民服务水平。结合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推进无线网络、多语种无线导游服务等设施建设,4A级旅游景区基本建成自助导游讲解系统。
推动宾馆酒店住宿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落实《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加快旅游星级饭店的建设和评定步伐,鼓励与支持高星级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强化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加快培育发展绿色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等住宿业态,增强对多样化旅游住宿需求的有效供给。鼓励宾馆酒店对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硬件设施、服务质量与文化内涵,装修装饰体现地方民族文化特色。支持宾馆酒店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与服务质量标准,打造知名企业品牌。
创建优质环境
为展示呼伦贝尔优质的旅游资源和优越和旅游环境,呼伦贝尔文旅局发挥统筹职能,调度指挥中心机构包括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旅游警察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分局、物价监管局、旅游巡回法庭、12301旅游投诉受理平台、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导游和车辆综合服务管理公司、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24小时“一站式”服务解决游客提出的求助、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的需求。
加强旅游执法跨区域合作机制。继续推进“海满阿”三地区、“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哈长沈“三省一区”旅游联盟、黑龙江·内蒙古“4+1”城际旅游联盟、呼伦贝尔市与海南省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组团密集的旅游发达城市开展旅游质监执法交流合作。
严打不合理低价产品。严查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在线预定服务网站以及各类APP旅游客户端等发布“不合理低价旅游”广告宣传行为。严查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查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严厉打击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承担或垫付旅游团队相关费用等行为。
严查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严查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严查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以及未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等行为。
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旅游应急处置机制,畅通行政监督、权力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监督渠道,打造旅游纠纷处理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三调合一”工作机制,为游客提供安全、规范、舒适、放心的旅游环境。
紧抓机遇 打造文明旅游先行区
7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将在呼伦贝尔市举办“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呼伦贝尔将再次成为焦点的同时,也为呼伦贝尔展现文明旅游、建设文明旅游创造了机遇。
为紧紧抓住“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 呼伦贝尔在行动”的这一机遇,展现呼伦贝尔近年来的文明旅游建设成果,将相继开展“醉美呼伦贝尔·文明志愿”、“醉美呼伦贝尔·文明承诺”、“醉美呼伦贝尔·文明培训”等系列活动。其中,“醉美呼伦贝尔·文明旅游周”歌唱祖国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深深祝福。通过运用快闪这种新兴艺术形式来演唱爱国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示新时代呼伦贝尔人的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呼伦贝尔市创建文明旅游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