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愿意花钱享受精神产品吗
2019-04-25
百姓家中著作权
■ 侯 昕 广东广州 医院会计
最早接触著作权这一概念是在会计课本上,这是无形资产的一种,代表着权利,也标志着与之相关的收益。那时候觉得它是一个书本上的概念,离寻常生活很遥远。
随着“付费”这种保护措施的推广,著作权渐渐进入了我们的生活。起先是游戏。很多设计巧妙、画面清晰的游戏开始收费,或者只免费开放部分关卡。人们对游戏的喜爱程度可以说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尽管我本着只玩免费游戏的宗旨,也因为入迷而曾经沦陷在“小鳄鱼爱洗澡”这款游戏中,但最终因为游戏花费时间太多忍痛割爱了。
接着是音乐。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所有的歌都能免费下载了,喜欢听歌需要申请加入某个APP成为会员,才能悠然自得地欣赏音乐。因为版权的原因,一个APP不一定会囊括所有的歌曲,这就给众多APP生存提供了空间,于是我拥有了两个音乐APP的会员资格。
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想出很多办法来提高效率。比如成为“喜马拉雅”的会员,一方面可以把给孩子讲的故事录下来,反复放给孩子听;另一方面可以在做家务的时候听小说、听课。听故事入睡的不仅仅是孩子,就连我这当妈的也是一样。
纸书固然对视力较为有益,也更容易进入书本营造出来的氛围,但大量书籍存放是有困难的,夜读也影响其他人休息。于是,我从在网上买书变为在网上读书、在微信读书、用kindle读书。同游戏一样,不是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遇到特别喜欢的书,是一定要付费的。算算经济账,也合算。
为视频APP的好看剧集买单,为热播的付费综艺节目买单也是有的,这样就不必守在电视机前隐忍那随时插入的广告,也不用放弃喜欢的节目。
这些由版权而产生的付费项目,是一种精神消费,而这类消费在我的生活中占比极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付费娱乐”若运用得当,可以换来高性价比的有张有弛的生活。
付费内容需精彩
■ 熊婷婷 江西南昌 媒体工作者
作为一名“80后”,花钱娱乐其实并不算新鲜事。小时候听歌得买磁带,后来就买CD、买影碟。那时候人们的知识产权观念普遍比较薄弱,所以口袋紧的时候,就会去买盗版书、盗版碟。
上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走进我们的生活。随即发现,网络上各种资源都有,而且可以免费下载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内,听音乐、看电影、看电子书,我习惯到各大网站、论坛、贴吧下载免费资源。但免费下载的同时,内容质量就保证不了。错别字连篇的电子书,音质画质很差的音乐电影……渐渐地我发现,免费的高品质音乐、好口碑电影,在网上越来越难得,试听下载歌曲要收费,看电影电视要收费,听电台节目也要收费。
作为普通网民,我愿意为娱乐尤其是优质的作品付费。
记得2012年,我花200多元网购了《仙剑奇侠传》正版游戏光碟。作为仙剑系列游戏迷,最开始我被精美的游戏界面和设计吸引,下载了盗版游戏软件。后来游戏更新升级后,我就第一时间购买了正版软件。
现在我已习惯付费娱乐,几个主流的音乐、视频网站,我都是年度会员。前段时间,有款很火的小游戏《恋与制作人》,我花钱充值买道具,就是为了让游戏里的角色穿得更漂亮。
作为文化消费者,我非常关心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有些视频网站VIP会员,原本可以跳过片头广告,但是片头过后仍有广告;或者即使是VIP会员,但有些视频内容仍需另外付费。
虽然现在音视频网站内容丰富,但充斥着很多“流量作品”,有人气没口碑,真正经典的高质量作品并不多见。我愿意花钱娱乐,但期待能有更多的优质内容。
本报记者 魏本貌整理
内容好花钱就值
■ 于学东 四川成都 公司职员
由于公司离家很远,我每天上下班时有两三小时是在路上度过的。为了打发这两段无聊时光,最开始我坐在车上看书报或者杂志;电子书出现后,我买了一个阅读器,看过一阵子。后来随着网费下降和一些音视频软件的出现,我开始听音频节目,偶尔也会看看好玩的视频。
我听得最多的是喜马拉雅客户端里的讲座,开始听的都是免费的节目,没考虑节目质量问题。慢慢地我就发现,质量高的或者名家讲的都收费。一开始我还舍不得买,后来试听了一下觉得有价值,不管事关工作还是为人处世,对自己都有帮助,我就狠狠心付费听节目。听着听着就“陷”进去了,这一年下来要买好几个节目。好节目我都是反复听。我觉得只要内容好,花钱就值。
我最喜欢的是那些讲中外文化经典的节目,这块内容是我的短板,上学时没学好。经过那些大家一讲,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吸收,感觉丰富提高了自己的人生质量。
受我的影响,妻子也开始收听这些节目,慢慢地她也爱上了。这样家里开支就多了购买音频这项内容。一开始家里预算没这项,现在每月都要考虑。
当然,我们也会听免费的音乐,看免费的电视剧或电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广告多,会干扰收听收看。不过我有个疑问,不知道网上这些收费音视频节目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我希望能像通讯资费降费一样,网上好节目也能少收点儿费用。这样我们家的开支也会少一点儿。
本报记者 王明峰整理
订阅网课为工作
■ 张炜煜 北京 图书编辑
我在网络上首次付费获取知识,是多年前的事了。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在出差路上读科幻小说《三体》,不小心把书落在去宾馆的车上,一时寻找不得。对于急欲知道书中人物云天明下落的我,真是百爪挠心,夜不成寐。后来尝试用手机搜索,竟然发现网络上有该书的公开电子版,才算安心。
作为图书编辑,我对网络付费获取知识、信息的做法非常赞同。在订阅某家财经类付费杂志、阅读作品的时候,都会毫不犹豫地按照对方的要求付费。当然,我也会严格按照版权法保障作者的相关权益。他们的纸质作品除了依照出版合同获取稿酬以外,还能依照合同获得电子书所带来的收益。对于网络上出现的盗版情况,我们还会向平台维权。
春节前,为了了解《我们仨》的出版情况,我付费订阅了董秀玉老师的网课,听她讲述从约稿到成书过程以及印刷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获益匪浅。像这种平台约请作者做原创网课,我认为很好。
但也有很多网课平台或者直播平台,一方面对收听者收费,维护自己的版权利益,另一方面却无偿利用原创者的作品,直接诵读或者演绎解读进行售卖,直接侵害原创者和出版者的利益。前段时间“视觉中国”引发的争议,我认为很大程度上也有这种情况,即向读者、使用者收费的时候讲版权,而摆放产品的时候却无视版权,忽视原创者的权益,忽视产品合法性审查,把作品拿来直接贴上自家的标签,当成自家的商品进行交易。实际上这是一种两头占的非公平商业行为,也是违反版权法的。
正版买单不手软
■ 林 枫 湖南长沙 证券公司职员
我的童年时代,听音乐是靠磁带和收音机。当时一般正版流行音乐磁带10元一盘,空白磁带2元一盘。像我当时那样的穷学生,一般用空白磁带,在其使用期限内反复录歌,虽然省钱,但录制的音质效果,比起原版差距真不小。
我的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时代都在长沙度过的,“北漂”几年后又回到长沙工作、定居。记得2002年12月下旬,热炒多时的商业大片《英雄》,虽排片后全程严管严控,可就在上映第二天,其盗版DVD就堂而皇之出现在长沙一家图书城里大大小小的音像制品店,售价15元,比当时长沙各影院均价20元的票价略微便宜。出于一睹为快的心理,同时也想省钱,我与几个同学买了一张盗版DVD,回到宿舍用电脑播放,结果令我们大失所望:那是影院里偷拍刻录的“枪版”,不仅画质抖动模糊,背景音质嘈杂,还不时有人头和手掌等黑影在晃动。
打那以后,我和同学们经常相互调侃和鼓励,说将来工作了一定要多挣钱,即便不是每次都去影院享受大片,好歹也要买一张正版光碟观看。
记得2008年春节前,某届超女亚军到湖南卫视录制节目,同时推广新专辑。我和女友都是她的粉丝,那几天都在讨论她的专辑和新歌。我说,她有几首歌好听,我早已从网上下载。女友一听不屑地说:铁杆粉丝都是直接买她的正版专辑听,哪有去网上下载音乐的?当时我只觉得女友过于狂热和执著,但随后一想,支持正版和知识产权,从我做起,天经地义;只是这需要根据各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量力而行。
最近几年,我一直用QQ音乐听歌。这个软件上的音乐,根据歌曲和歌手的实时热度,有可以下载的音乐,也有在线收听的音乐。其中在线收听的音乐又分为普通用户专区和VIP付费部分;付费的那部分音乐,普通用户只能试听几秒到十多秒不等。我的朋友有的表示不理解不支持,但也有人愿意每月付费或者付年费,以便能够随时收听最前沿的流行音乐。
就我个人而言,虽然觉得没必要时刻付费收听最潮音乐,却也不再有之前那种贪小便宜的心态。我通常的做法是等歌曲热度降温后,再听免费的完整版音乐。前几天,我还和妻子花上千元买了一套邓丽君的经典歌曲专辑。我以为,尊重知识产权要从自己做起。
黄自宏整理
精神“食粮”助成长
■ 李方国 陕西西安 建筑工人
我今年30岁,来西安已是第13个年头。
站在“而立之年”的门槛上,回望17岁的夏天,真是百感交集。
我老家在陕西白河县,小时候村里不通水、不通路,用电都困难。为供我们兄妹俩读书,父亲去煤矿打工,母亲在稻田劳作,拼尽了全力。
读高一那年,我17岁。有天放学回家,碰见一位债主前来讨债。那时我才得知,自己的学费,竟是母亲辗转借来的。
几个月后,我决定退学,想帮父母减轻负担。当然,嘴上很倔强,“我实在念不进去”。父亲很生气,撂下狠话:“你读书,我砸锅卖铁;不读书,我决不养你!”
青春期的男孩,总觉得自己有力量拯救世界。我赌气来到西安,扛石灰、搬水泥,在尘土飞扬的工地上,第一次尝到了“生活的滋味”。
3年时光,足以让人成长。20岁那年,我终于明白了父母的良苦用心:原来读书才是真正的力量。
弥补逝去的光阴,只能跑步前进。傍晚工地下班,我先冲个澡,然后坐车到市区,吃晚饭、逛书店;夜里躺在床上,读了书才睡觉。我偏爱历史书籍,也会啃土木工程类的专业课本。劳作之余,这些宝贵的“精神食粮”,滋养着我的心灵。
如今,我已娶妻生子,工作也步入正轨。随着阅历增长,“精神食粮”的范畴也慢慢扩展——动听的音乐、精彩的电影,都是生活的必备品。如今很多的网站上,这些作品需要付费。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都会出钱支持。
前一阵儿,我升任工地项目上的负责人,管理130名工人。新岗位,新历练。晚上回家,我常看视频教程《土木建设管理》,虽然是付费直播,但能够学到新知识,我觉得很值。
回顾走过的路,我从20岁到30岁,可称作“追赶的10年”。虽有曲折,所幸不曾荒废。10年来,去书店买书,看网上音乐电影、课程直播,不管是知识付费,还是娱乐付费,在我看来都是“精神付费”。它们是我的“精神食粮”,让我更加充实,生活更美。
我在西安立足了,父亲也从老家赶来,和我在同一个工地干活,下了班还能帮我带孩子。养儿方知父母恩,希望父亲能原谅当年那个17岁的少年。
本报记者 高 炳整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