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受伤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1-31
一冬无雪的北京人,在春节期间,大概率将涌向各个滑雪场,在小范围里感受雪的味道,但由此也极有可能导致运动伤害及相关纠纷。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发布调研,根据近年来的滑雪纠纷案件分析,受伤游客若想从滑雪场经营方获取赔偿,首要任务是证明滑雪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滑雪场而言,除了安全检查、安全提示需要完备之外,技术指导人员、巡逻救护人员的配备也亟须注意。
近三年内,二中院审结涉冰雪运动人身伤害纠纷有9件,皆为二审案件。伤者多有严重骨折,部分人因伤致残。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刘洋说,大多数案件中,游客受伤都有自身和运动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双重责任。
如在于某诉滑雪场的一起案件中,于某滑着单板,在中高级雪道末端斜行向下,此时,正在他上方的刘某也冲下来,二人相撞,于某受伤昏迷,事后证明已构成九级伤残。法院查明,于某自己斜着往下滑,滑到雪道末端游客汇聚的地方,没有尽到足够的谨慎注意义务,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刘某在于某身后,未顾及前方滑雪者的优先权,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法院认为,刘某在滑雪过程中未佩戴雪镜与护具等装备,雪场作为管理者,没有对进入中高级雪道的滑雪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也没有设置安全员,阻止未戴护具的滑雪者进入中高级雪道,从这一点上,法院认为雪场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刘洋法官说,从这些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分析,初学者由于水平较低,又急于上场运动,更容易发生伤害。一些普通级滑雪者对于保护用的装备不上心,结果真撞了、摔了,受伤更重。更有人无视安全警示,违规使用雪具或场内设施,造成出现意外。
如在初级道上被撞伤的施某状告滑雪场一案中,施某被游客李某撞至骨折,事后要求李某和滑雪场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施某被撞倒后,工作人员将他送到医务室检查,后转往医院治疗,在事故区域和事发时间内,雪场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一直不间断地进行安全巡逻,且有专业教练供滑雪者聘请以学习技巧,从滑雪场大厅入口到出口均有相应安全提示,各个环节中都找不到雪场的过失,因此,施某的合理经济损失由承担事故责任的李某赔偿,雪场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刘洋说,就雪场方面,一旦在安全检查、安全提示以及人员配备方面被发现漏洞,如雪道表面裸露土石清理不及时、滑雪器材存在破损、安全提示方式和位置不合理、对违反安全须知的行为不予制止、缺乏巡逻救护人员等,都会被认定存在安全瑕疵,也就难以避免相应的赔偿责任。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