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抢票软件背后的法律风险
2019-01-02
距离2019年春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春运也进入了倒计时,能否顺利买到回家的火车票成了许多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了省时省力,越来越多的乘客选择网上购票,各种抢票软件应运而生,人们为了顺利买到车票,往往不惜在抢票软件上多花钱,但是这些软件真的靠谱吗?法律对于抢票软件是如何界定的?
1 抢票软件是否合法
目前市场上的抢票软件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PC终端具有抢票功能的浏览器;另一类是包括手机、iPad等在内的移动终端下载的APP。目前此类抢票软件平台大部分是免费的,但是一般购买加速包或缴纳会员费会提升购票成功的概率。
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抢票软件平台的经营模式似乎有“网络黄牛”之嫌,就此不妨看一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刑法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则规定: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座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构成刑法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抢票软件平台提供无偿购票服务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通过抢票软件进行大量购票并加价转售等行为牟利,那就是符合倒卖车票罪的构成要件的。
如果抢票软件平台收取乘客的钱款代为购票,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对此笔者认为,抢票软件平台“收钱代刷”的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上的委托代购行为,即乘客委托平台有偿代为购买车票,类似于火车票售票点的经营模式。平台应当取得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资质方能售票,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2 一不留神可能“被消费”
因为抢票软件使用的是诸如自动识别验证码、自动提交订单等技术手段,购票效率自然比人工高,同时有些抢票软件还会“贴心”地提醒乘客应当购票的日期和推荐其他可替换的出行方式,因此受到不少乘客的青睐。但看似高效便捷的购票方式,却可能隐藏着种种法律风险。
首先,乘客存在“被消费”的可能。目前抢票软件的收费项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价格不等的加速包,另一种是充值成为会员,享受会员抢票特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乘客不购买收费项目,是很难抢到票的,同时购买加速包和会员费在有些软件上是自动勾选项目,乘客一不留神就可能“被消费”。但乘客购买收费项目后,是否一定能购票成功呢?也不一定。因为抢票软件的信息更新率和稳定性均不如官网购票系统,因此,加钱不意味着一定可以买到票。此外,据业内人士表示,不同软件的加速方式不尽相同,有些使用加速包或会员特权就是给乘客增加更多的节点。但是乘客通过抢票软件购买加速服务时,很难判断软件是否真的增加了更多的节点,提供了更快的网速。因此,即使抢票不成功,乘客对抢票软件是否确实加速也无从知晓,其因购票支出的加速包费用和会员费也不会退还。
另外,乘客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问题也值得关注。2017年6月施行的我国网络安全法第76条中,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同时,还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乘客通过抢票软件购票必须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而抢票软件平台有义务对其掌握的乘客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但仍无法排除平台工作人员出于私利,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的情况,万一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有可能沦为他人倒票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工具。而且,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很难被乘客所知晓,具有较大的维权难度。
3 小心被“木马”窃取支付信息
据媒体报道,去年春运期间,有乘客在网上下载了一款抢票软件,输入时间、车次等购票信息后静候抢票结果,没一会儿软件就提示“抢票成功”。待该乘客按照提示输入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等支付信息准备付款买票时,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银行卡里的数千元钱已被盗刷,该乘客立刻联系抢票软件的客服,却发现该号码是空号。
春运期间是诈骗犯罪的高发期,很多不法分子看到了春运抢票的市场,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制作了包含病毒“木马”的盗版山寨抢票软件,利用人们在春运期间对车票的迫切需求,打出“抢票神器”“抢票合集”等噱头,吸引人下载安装相应的软件。乘客一旦安装了不法的山寨抢票软件,客户终端就会成为病毒“木马”感染的对象。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病毒“木马”窃取乘客个人信息、支付信息等,甚至可以直接控制乘客安装了抢票软件的PC终端和网络终端,严重危害乘客的个人财产安全。
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因此,乘客一旦发现安装了盗版抢票软件,应当立刻卸载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止损。
虽然抢票软件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其本身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抢票软件平台违法行为的规制,并及时出台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整顿抢票软件市场目前的种种乱象。乘客也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同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证据的留存,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身权益。
(裴小星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