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综合保障 释放民宿发展活力
2018-12-14
11月30日,全国发展乡村民宿推进全域旅游现场会在浙江湖州安吉召开。会议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规范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发展乡村民宿要聚焦重点难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乡村民宿发展活力。
“这次会议提出强化乡村民宿综合保障措施,对于解决当下制约民宿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具有针对性。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将有效提高我国民宿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品质。”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吴丽云说。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展乡村民宿热情高涨,乡村民宿规模急剧扩大。据统计,2014年我国民宿有3万余家,2017年则超过6万家,消费规模增长到200亿元。同时,一批民宿品牌纷纷崛起,如北京市延庆区的东龙湾·左邻右舍、河北省涞水县的麻麻花的山坡、浙江省宁波市的南与舍等,并在大城市近郊、城市老城区、旅游景区周边形成了民宿集群。吴丽云认为,民宿已成为我国住宿业重要组成部分,民宿持续升级和集群化发展将不断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专题协调机构,健全推进机制,对民宿发展中因涉及多部门管理而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及时、部门间相互推脱等情况将起到积极作用。”中国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总规划师宁志中说。
实践证明,“加强组织领导,集聚合力”是推动乡村民宿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在“两山”理论的诞生地浙江,省委、省政府把“大力发展民宿经济”写入省党代会报告,上升为全省发展战略,将民宿列入《浙江省旅游条例》地方性法规范畴。近5年来,浙江省11个市和63个县(市、区)陆续制定并实施民宿相关政策文件120多个。在立法、制度的综合保障下,浙江乡村民宿进入快速发展轨道。截至目前,该省共有民宿1.6万余家,总床位超15万张,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
吴丽云认为,会上提到的土地、资金、证照等方面政策支持,有助于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进入民宿业。目前,各地旅游部门积极探索政策制定。上海市旅游局会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实地调研、摸排了乡村民宿发展的难点、“堵点”,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确定重点发展区域、明确经营用房范围、优化证照管理主体、强化用地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创新;江苏省苏州市则明确人才培养、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扶持政策,在《苏州市旅游条例》中增加专项条款,为乡村民宿改造提供专项补贴,多次组织旅行商恳谈对接会,并将乡村民宿优质产品纳入“苏州旅游总入口”综合服务平台。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蔡红说:“会议提到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调解机制等内容,更注重从常态化、规范化和自治性3个维度提升乡村民宿发展质量,推动乡村民宿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地创新实践案例不断涌现。云南省丽江市将乡村民宿纳入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工作,有效规范和促进了丽江民宿经营户诚信经营;江西省婺源县为打造民宿样板,成立了全县性的行业协会,编制完成《婺源民宿标准》,明确了主题特色、接待设施、发展规模、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
“大会强调加强人才培训,培育乡村民宿‘旅农’观念等,是对乡村民宿发展中人的重要性的肯定。定期培训和各级培训,将帮助民宿业主不断提升行业认知和运营管理能力,从而推动整个行业提质升级。”吴丽云说。一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对乡村民宿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在近年来举办的近20期“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村干部培训班”和3期“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专题培训班”中,都开设了民宿管理与经营等相关课程。
“预计到2020年,我国民宿消费将达363亿元,年均增长16%,将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旅游扶贫的重要手段。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国乡村民宿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不断开创全域旅游发展新局面。”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