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出游提示
2013-09-12
11日,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10日发布“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出游提示。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王钢表示,在“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一定要提前规划好出游线路。旅游者应选择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和服务网点。
对于出境旅游和赴台旅游,报名参团时要查验旅行社的相应资质。购买旅行社产品,无论是国内外旅游线路、短途旅游线路(一日游)或自驾游等,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取发票。合同中要注明行程安排及违约责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旅游者如遇不合理报价,应增强风险意识,克服贪图便宜心理,向旅行社多方咨询,不要只听一面之辞。
王钢说,网上购买旅游产品需谨慎,切勿向个人转账汇款。以免出现问题后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谨防上当受骗。为减少各种意外风险给旅游者带来的损害,出行前应选择适宜的旅游意外保险服务。
另外,选择择适合身体情况的旅游活动,老年人和儿童尤其更要注意旅游安全。外出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保存在有人看管的地方,睡觉时,要锁好门窗,防止发生财物被盗的情况。
“如遇到侵权情况发生,依法合理诉求,请拨打当地的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王钢说。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