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推进幸福产业 旅游占首位
2016-12-01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意见》共提出了35项政策措施,其中与旅游相关意见共计7项,主要集中于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速升级旅游消费:涉及乡村旅游、旅居车、邮轮、游艇、体育等领域
(1)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
2016年底前再新增100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2)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
指导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
(3)制定出台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
制定出台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范并简化邮轮通关手续,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邮轮航线,进一步促进国内邮轮旅游发展。将已在上海启动实施的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逐步扩大至其他邮轮口岸。
制定出台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序推动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规划建设50—80个公共游艇码头或水上运动中心,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
(4)出台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等行业
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三、培育发展健康消费:促进健康医疗旅游
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推动落实医疗旅游先行区支持政策。
《意见》不仅给予以上行业明确职责分工,更强调应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