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互联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之路
2015-12-12
国家旅游局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在线旅游交易覆盖总人数和市场总规模将翻两番,有望突破6亿人次和1万亿元。2015“旅游+互联网”大会提出,未来5年,中国“旅游+互联网”将在三大方面实现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有望创造“3个1万亿红利”,成为新常态下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笔者认为,旅游业和互联网、特别是和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消费者对旅游信息和旅游消费便捷化的需求,进而推动我国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任何一个时代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形态都是一定的需求结构、资源结构和技术水平的综合反映,并在这些因素变动的影响下而发生变化和演进,产业的创新发展就是由这些因素变动的影响而引发的;而产业创新的具体反映一般会表现在两个领域,一是产业内部通过技术创新而形成的改良、改进等革新型升级;二是通过跨界融合而形成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
旅游业作为现代产业结构体系中的综合产业和动力产业,不仅产业自身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增长持续,而且具有强渗透、高融合等特点,而旅游市场的需求趋势也总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而能够使“旅游+”实现无边界扩张,不断在跨界融合中形成新的产品和新的产业业态,并促使传统产业实现产品增值和产业增长。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旅游消费者中的普及性使用,也推动了“旅游+”在资源、产业领域跨界扩张、渗透融合的同时,进一步在技术领域与互联网技术进行深度融合,形成了以“旅游+互联网”为平台的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首先,“旅游+互联网”能够促进传统产业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以旅游电商、线上旅行社为代表的新型旅游经营商,以其受众面广、富于黏性、经营成本低等优势而迅速超越了传统旅行社,在市场掌控能力上占有了绝对优势。这种新型旅游经营商,完全改变了传统旅行社企业的媒体宣传、街头设店、柜台销售的经营模式,而是通过网上宣传、网上开店、网上交易,并实现了先网上虚拟体验再到线下消费的新消费流程。“旅游+互联网”平台上所形成的新型商业模式,不仅丰富了信息内容,促进了旅游交易便捷化,而且使游客在海量信息中能够更加精准地获取有效信息,实现了产品供给与顾客选择的信息对称。
其次,“旅游+互联网”能够促进旅游产业的业态创新。旅游业通过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融合而搭建的新平台,为其他社会资源的“旅游化”提供了新的便捷而有效的路径,如以闲置住宅租赁、加盟为代表的新兴住宿业,就是在“旅游+互联网”平台上衍生出的新兴住宿接待业业态,居民将自己闲置的第二或第三住宅,以租赁或加盟方式进入住宿经营企业的线上平台,使其由住宅转变为客房,并通过注册账号可以实时掌握自家住宅(客房)的房态和销售价格;而游客则可以通过住宿经营企业的线上平台在网上选择自己能够接受的价格和喜欢的房型。“旅游+互联网”所搭建的这个线上平台不仅盘活了许多闲置的社会资源,而且为游客提供了更丰富多样的产品类型,增加了旅游产品的数量规模和产品品种。旅游业借助互联网这个得力的工具,能够更加有效地向其他行业和领域渗透,也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其他社会资源,实现社会资源的“旅游化”。互联网使“旅游+”如虎添翼。
再次,“旅游+互联网”能够提高旅游管理和服务的绩效。“旅游+互联网”不仅使酒店客房、餐饮、旅游商品、车船机票、景区门票等的预定、购买更加便捷,以互联网为技术为支撑的智慧旅游目的地、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等,更是实现了旅游管理和服务绩效的全方位提高。如智慧景区建设,正是应用了移动互联网技术,使景区的信息发布、旅游预警、网上预定、身份识别与门禁管理、游览导引与解说、客流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等等,更加有效、高质,大大提高了旅游管理和服务的绩效。